1.申请资格的预先审查服务
(1)申请人为保护中心备案机构;
(2)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化农业领域,并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开通的保护中心审查范围。
2.申请材料的审查
(1)保护中心对申请人拟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预先审查,包括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包括: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主视图、立体图、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外观设计请求书(其中视图类别可根据申请需要选择性提交);
(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
(4)发明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如有)、摘要附图、发明专利请求书。
3.授予专利权条件的预先审查必要时对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检索。
4.形成预先审查结论根据上述整体的审查结果,形成保护中心预先审查结论,如存在缺陷,将缺陷告知申请人。
5.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1)通过保护中心预先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尽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该专利申请,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缴费并于当日内将专利申请号反馈给保护中心,保护中心审核合格后进行标注,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此专利的快速审查申请。
(2)未能通过保护中心预先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非快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