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备案主体、代理机构:
根据《2024年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2024修订)》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418家备案主体和375家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了分级分类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备案主体中被评定为A+级的有11家、A级的有13家、B级的有147家、C级的有244家、D级的有3家;
代理机构中被评定为A级的有12家、B级的有147家、C级210家、D级6家。
现将A+级备案主体和A级代理机构的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1:A+级备案主体名单
附件2:A级代理机构名单
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