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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部分单位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备案主体资格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 审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我中心对全市已通过国 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专利预审备案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再 次核查。经核实发现,长春伯兰农业有限公司、长春金盈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启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备案主体企业经营状态为注销以上3家备案主体不符合备案要求,经中心研究决定,即日起取消其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特予公告。

 

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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