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的专利预审请求行为,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修订)》
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11月11日